加入收藏   在线问答
铜陵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铜陵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详情

售后免费调换配件税务处理怎么做?

录入:铜陵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8/12/10
摘要: 铜陵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当今的商品经济下,很多的商品在销售之后是需要做售后服务的,比如:免费清洗,免费维修,免费调换配件等,那大家知道这些免费的服务怎么做税务处理吗?

售后免费调换配件税务处理怎么做?

不属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仔细分析,产品售后服务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光明机械有限公司为客户免费调换配件,不存在叉车配件改变用途的问题,也没有发生非正常的损失,所以,该业务不属于进项税额予以转出的业务.

不属于视同销售业务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上述规定,该业务不属于代销、销售代销商品、机构间移送货物、改变货物用途以及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从形式上看,光明机械有限公司在产品售后服务期内,免费为客户调换配件,和视同销售中"将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有相同点,行为均不引发经济利益的流入,但光明机械有限公司免费为客户调换配件是销售叉车行为的合同义务,在行业中已成为行规和惯例,光明机械有限公司必须履行,否则,叉车可能无法销售.而无偿赠送货物,赠送企业是赠送行为的自主发起者,它可以发起赠送行为,它也可以不发起赠送行为,只是赠送行为减少了增值税税基,所以,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赠送货物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要求赠送企业计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免费为客户调换配件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加工过程

其实,"产品售后服务期内免费为客户调换配件"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加工过程,它的发生与否,依赖于产品销售后发生的特定事项.假设光明机械有限公司销售给客户的叉车,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老是不给力,老是掉链子,那这个特殊的产品加工过程就必须实施.

此外,参照销售货物"买一赠一"方式,将赠品和正品作为整体销售来处理的原则,这种大众口中所言的"赠品"其实并不是税法意义上的"货物赠送",而是对客户购买货物所给予的折扣而已,它的价值冲抵了正品的销售公允价格;而"产品售后服务期内免费为客户调换配件"也是基于销售商品而产生的,将销售方在这个特殊的产品加工过程所耗用的成本和销售货物"买一赠一"下的赠品相比,那也是不应该再单独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在售后服务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免费为客户调换配件增值税处理的要点是:1.购进配件以及加工配件所耗用货物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予以抵扣;2.不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销项税额.3.免费更换的配件以不含税成本价计入企业的"营业费用"科目.

售后免费调换配件税务处理怎么做?

售后服务"三包"损失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

一、相关会计处理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四个条件非常典型地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其相关的收入、成本等一般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

二、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涉及的相关税务处理以下主要介绍增值税和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1.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对企业销售产品后,按照"三包"有关规定,无偿调换的产品或零部件,无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按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2.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涉及的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销售退回,其所涉及的会计处理及对所得税的影响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则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后有关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的收入、成本等,并相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报告年度应缴的所得税.企业应按应冲减的收入,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可冲回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退回或已退回的价款,贷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按应调整的消费税等其他相关税费,借记"应交税金"等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相关的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涉及调整应缴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还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科目.经上述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但在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虽然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但由于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尚未批准报出,仍然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销售退回仍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的收入、成本等;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缴所得税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

铜陵仁和会计培训学校:http://tlrenhe.91soxue.com/

上一篇: 铜陵零基础会计培训金管家全能班实操课程小班名师授课     下一篇: 铜陵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分享常见契税问题解析

课程分类

在线客服

 方式一:电话咨询(8:00-21:00)

155-5710-6220

 方式二: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

网上报名     在线咨询

 方式三:留言咨询(专业老师回复)

  • * 姓名:
  • * 电话:
  •  Q Q:
  •  内容:

学校动态

在线问答

学校首页 | 学校简介 | 开设课程 | 学校动态 | 学校师资 | 学校相册 | 在线问答 | 网上报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5 © 铜陵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vied 豫ICP备12023013号 技术支持:91搜学网